咨询电话
084-70419197
电 话:084-70419197
传 真:0337-38452038
邮 箱:admin@cdxzn.com
地 址:辽宁省本溪市兴山县天最大楼63号

微信扫一扫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8号)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8号) 《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措施》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集会于2020年9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措施》发布,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9月29日 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措施 (1998年11月27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集会通过 2001年7月27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集会第一次修订 2010年12月1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集会第二次修订 2020年9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集会第三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村民委员会的选举事情,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令,联合本省实际,拟定本措施。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构成,各村的详细职数由村民集会或者村民代表集会提出方案,报乡、民族乡、镇人民当局核准,并报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人民当局主管部分存案。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该当至少有一名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该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两个以上自然村结合设立村民委员会,其成员漫衍该当思量乡村状况。村民委员会成员之间不得有嫡亲属关系。
第三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选举发生。村党组织书记可以通过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可以通过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何组织或者小我私家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该当实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蝉联。因特殊环境需要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集会或者村民代表集会接头通事后,由乡、民族乡、镇人民当局报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人民当局核准。
第五条 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事情由省人民当局统一布置,由设区的市和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人民当局组织实施,各级人民当局主管部分卖力日常事情。各级人民当局该当成立村民委员会选举调查制度和重大事项陈诉制度。
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事情该当对峙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下层组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举行事情,全面带领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事情;依照宪法和法令,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勾当、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处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处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事情依法举行监视。第七条 各级人民当局组织和指导村民委员会选举事情所需经费,由本级财务摆设。对财务坚苦的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上级人民当局赐与补贴。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经费由村的团体经济收益解决,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和乡、民族乡、镇财务赐与适当的补贴。
不得将选举经费摊派给村民。第二章 选举事情机构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期间,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和乡、民族乡、镇该当建立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事情指导小组,指导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事情。换届选举事情指导小组详细卖力下列事情: (一)宣传和执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法令、法例和政策; (二)布置和监视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事情,引导村民依法举行换届选举; (三)拟定换届选举事情方案,指导和督促村民选举委员会拟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四)监视、指导选票的印制、保督工作; (五)指导帮忙村民选举委员会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和所得票数切合当选要求者的资格举行审查; (六)做好选举调查事情,培训换届选举事情人员; (七)依法受理和处置惩罚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有关的投诉、举报等问题,做好有关换届选举的信访事情; (八)督促、指导和协助村民委员会完成事情移交; (九)统计汇总本行政区域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事情环境,指导成立健全选举事情档案; (十)依法承办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事情中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村建立村民选举委员会,卖力主持村民委员会的选举事情。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七人、九人或者十一人构成。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可以通过召开村民集会或者村民代表集会无记名投票推选发生,也可以将选举委员会成员名额分派到各村民小组集会无记名投票推选发生。依法将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根据得票几多的顺序确定。
推选方式和详细名额由村民集会或者村民代表集会确定。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任期,自推选发生之日起至村民委员会完成事情移交时止。第十条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分工可以通过内部协商或者投票决定,并向全体村民发布,同时报乡、民族乡、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事情指导小组存案。村民选举委员集会事实行少数听从大都的原则。
第十一条 村民选举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开展宣传带动事情,解答村民提出的有关选举的问题; (二)拟定本村换届选举事情实施方案,经村民集会或者村民代表集会通过,报乡、民族乡、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事情指导小组存案后公告; (三)确定、发布选举方式、选举日和日程摆设,筹办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表、选票和其他表格; (四)培训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大众代写人等事情人员; (五)审查、挂号并发布挂号到场选举的村民名单,处置惩罚村民对挂号到场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申诉; (六)审查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依法确定、发布候选人名单,审查所得票数切合当选要求者的资格; (七)组织投票选举,发布选举成果,并报乡、民族乡、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事情指导小组存案; (八)总结和上报选举事情环境,成立健全选举事情档案; (九)主持村民委员会的事情移交。第十二条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在选举期间无合法来由三次不到场村民选举委员会集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对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乡、民族乡、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事情指导小组或者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可以提出革职发起,经村民集会、村民代表集会或者推选其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村民小组集会同意,予以革职。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接管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其村民选举委员会职务自行终止。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职务自行终止或者被革职的,村民选举委员会该当予以公告,其缺额根据原推选得票几多的顺序依次递补或者另行推选。
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出缺的,可以在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之间不得有嫡亲属关系。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与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有嫡亲属关系的,该当回避。第三章 到场选举村民的挂号 第十三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依照法令划定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计较村民年纪的截止时间为本村的选举日。第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该当对下列人员举行挂号,列入到场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而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暗示到场选举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或者事情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到场选举,并经村民集会或者村民代表集会同意到场选举的公民。
已挂号到场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的公民,不得再到场其他处所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第十五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到场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依照法令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二)因精力疾病或者智力残疾等原因无法行使选举权利的; (三)本人书面明确暗示不到场选举的; (四)挂号期间不在本村居住,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奉告后,在划定期限内未暗示到场选举的。
第十六条 村民选举委员会该当在选举日二十日前在村民委员会和各村民小组地点地发布挂号到场选举的村民名单。对挂号到场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该当自名单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该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置惩罚决定,并书面奉告有关村民;村民对处置惩罚决定不平的,可以自收到奉告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乡、民族乡、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事情指导小组申诉,该指导小组该当在选举日七日前作出决定,书面回复申诉人,并奉告该村村民选举委员会。第十七条 因故不能如期举行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请村民集会或者村民代表集会审议,另行确定选举日,并报乡、民族乡、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事情指导小组存案。
推迟时间不得凌驾三个月。推迟选举的,该当核实挂号到场选举的村民名单的变更环境,并予以公告。第四章 候选人发生 第十八条 选举村民委员会,实行有候选人差额选举。
第十九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一般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带领; (二)遵守宪法、法令、法例和政策; (三)遵守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四)品行杰出,公正正派,热心公益; (五)有必然的组织办理能力,事情当真卖力,可以或许在本村事情并带头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成长; (六)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新任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者相当文化水平。第二十条 挂号到场选举的村民可以推荐或者自荐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并在选举日十五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交推荐或者自荐质料。农村下层党组织可以提出候选人发起人选,并在选举日十五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交发起人选质料。村民选举委员会该当在选举日十日前在村民委员会和各村民小组地点地以姓名笔画为序发布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推荐、自荐和发起名单。
第二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人数该当多于应选名额。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人数该当别离比应选名额多一人,委员候选人人数该当比应选名额多一至三人。
第二十二条 提名村民委员会候选人,该当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村民集会或者各村民小组集会,由过半数挂号到场选举的村民到场投票发生。挂号到场选举的村民可以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推荐、自荐和发起名单中的村民,也可以提名其他村民。每一村民提出的候选人人数不得凌驾应选名额。
正式候选人根据得票几多的顺序确定,个中该当至少有一名妇女。第二十三条 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提名有效并在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和乡、民族乡、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事情指导小组指导帮忙下举行资格审查后,该当在选举日五日前在村民委员会和各村民小组地点地以姓名笔画为序发布正式候选人名单。本人不肯意被列为候选人的,该当自名单发布之日起两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书面说明。候选人的缺额根据提名得票几多的顺序依次递补。
第二十四条 村民选举委员会该当组织候选人在指定场合与村民晤面,由候选人先容履行职责的设想,回覆村民提出的问题。但选举日必需遏制此项勾当。
候选人在宣传和先容本身时,该当脚踏实地,不得违反法令、法例和政策。有关主要内容该当事先书面提交村民选举委员会存案。第二十五条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可以一次性投票选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也可以先选主任,再选副主任,最后选委员。分次投票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主任候选人未当选时,可以作为副主任的候选人;副主任候选人未当选时,可以作为委员的候选人。
第五章 选举法式 第二十六条 投票选举前,村民选举委员会该当做好下列筹办事情: (一)核实挂号到场选举的村民人数,管理委托投票,发布名单; (二)提前五日发布投票选举的详细时间、所在和有关摆设; (三)筹办票箱和选票,部署选举大会会场,设立投票站,在乡、民族乡、镇人民当局统一印制的选票上加盖本村村民选举委员会印章; (四)提请村民集会或者村民代表集会决定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大众代写人等事情人员名单,并予以发布,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及其嫡亲属不得担任选举事情人员; (五)向村民发布或者说明写票方法和其他选举注意事项; (六)完成村选举事情实施方案划定的其他筹办事项。第二十七条 在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下,投票选举可以采纳召开选举大会的方式,也可以采纳设立中心投票站和分投站的方式。居住分离、确实未便到会场或者投票站投票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报乡、民族乡、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事情指导小组核准并公告后,可以设立流动票箱举行投票。
票箱该当切合宁静、保密的要求。每个票箱必需有三名以上监票人卖力监视。
第二十八条 挂号到场选举的村民在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到场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嫡亲属代为投票,但每一村民接管委托投票不得凌驾三人。委托投票该当自挂号到场选举的村民名单发布之日起六日内到村民选举委员会管理,村民选举委员会该当对委托投票的村民举行审核,并在两日内涵村民委员会和各村民小组地点地予以公告。第二十九条 村民委员会选举采纳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会场和投票站必需设立奥秘写票处。因特殊原因无法填写选票的村民,可以委托大众代写人或者除候选人以外的人代写,代写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
挂号到场选举的村民和代写人进入奥秘写票处写票,其他人不得围观;任何人不得亮票、拍摄选票或者在选票上做记号。投票选举时,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阻挡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另选其他村民。
第三十条 投票竣事后,每个票箱该当就地密封,并于当日由监票人送回选举大会会场或者中心投票站集中,当众开箱,由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公然查对、计较票数,做好记载,并由监票人签名确认。第三十一条 有挂号到场选举的村民过半数到场投票,且收回选票数即是或者少于发出选票数的,选举有效;收回选票数多于发出选票数的,选举无效。
选票上所选的每项职务人数即是或者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书写恍惚无法辨认或者不按划定符号填写的部门无效。第三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或者本村其他挂号到场选举的村民得到到场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赞成票,始恰当选。主任、副主任的当选人根据得票几多的顺序确定。
主任、副主任的当选人中有妇女的,委员的当选人根据得票几多的顺序确定;没有妇女的,委员的当选人根据下列原则确定: (一)有妇女得到过半数赞成票的,该当首先确定得票最多的妇女当选,其他当选人根据得票几多的顺序确定; (二)没有妇女得到过半数赞成票的,该当在委员的应选名额中确定一个名额另行选举妇女成员,其他当选人根据得票几多的顺序确定。得票数沟通不能确定当选人时,该当在三日内对得票数沟通的人再次投票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该当另行选举。
第三十三条 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之间有嫡亲属关系的,只保留个中职务最高的一人的职务;假如职务沟通,则只保留得票最多的一人的职务,其他当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宣布其当选无效。第三十四条 另行选举时,按照前一次投票时得票几多的顺序,根据本措施第二十一条划定的差额数,从未获当选者中确定候选人。
另行选举的当选人根据得票几多的顺序确定,但得到赞成票不得少于所投票数的三分之一。颠末三次投票选举,当选人数已达三人以上但仍少于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是否再另行选举,由村民集会或者村民代表集会决定。
第三十五条 候选人所得票数切合当选要求且通过资格审查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选举有效后就地发布选举成果;所得票数切合当选要求但未颠末资格审查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选举有效后就地发布得票环境,并在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和乡、民族乡、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事情指导小组指导帮忙下举行资格审查,于十日内发布选举成果。选举成果报乡、民族乡、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事情指导小组和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人民当局主管部分存案。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人民当局主管部分该当在十日内发表统一印制的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当选证书以及县级人民当局民政部分印制的村民委员会下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格法人代码证书。
村民委员会成员资格审核办法由省有关主管部分另行拟定。第三十六条 任何组织和小我私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暴力、威胁、欺骗、离间等手段致使村民、候选人不能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用款项收买或者其他手段行贿村民、候选人或者选举事情人员; (三)涂改、伪造选票或者虚报选票数; (四)波折村民选举委员会和选举事情人员履行职责。
村民对前款所列景象有权向乡、民族乡、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事情指导小组,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当局,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当局及其有关主管部分举报,有关机关该当卖力观察并依法处置惩罚。第三十七条 村民对选举成果有异议的,该当在选举成果发布后六十日内向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人民当局主管部分或者乡、民族乡、镇人民当局提出版面意见。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人民当局主管部分或者乡、民族乡、镇人民当局该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认定并作出版面回复。
第三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该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完成事情移交。事情移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由乡、民族乡、镇人民当局监视。第六章 撤职、告退、职务自行终止与补选 第三十九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向村民卖力,接管村民监视。
村民集会有权撤职村民委员会成员。第四十条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撤职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
撤职要求该当书面提出,并列明撤职来由。第四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乡、民族乡、镇人民当局可以提出撤职发起: (一)违反法令、法例和政策,不适合继续担任村民委员会成员的; (二)失职渎职造成村民好处重大损失的; (三)持续三个月以上无合法来由不到场村民委员会事情的。第四十二条 对提出的撤职要求或者撤职发起,村民委员会该当在三十日内召开村民集会举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撤职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挂号到场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撤职成果该当予以公告。撤职村民委员会成员不得实行委托投票。撤职村民委员会主任或者全体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该当在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人民当局主管部分和乡、民族乡、镇人民当局的指导下,由从头推选发生的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第四十三条 提出撤职要求或者撤职发起者,该当到村民集会作出说明并回覆询问,被提出撤职的人有权出席集会举行申辩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
撤职未获通过的,一年内不得以同一事实和来由再次提出撤职要求或者撤职发起。第四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因故告退,该当书面向村民委员会提出,村民委员会该当自收到告退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村民集会或者村民代表集会举行审议,决定是否接管其告退,并在五日内公告。第四十五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一)灭亡的; (二)被判处刑罚的; (三)丧失行为能力的; (四)持续两次民主评议不称职的。
村民委员会成员职务自行终止的,村民委员会该当予以公告,并报乡、民族乡、镇人民当局存案。第四十六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呈现缺额,可以由村民集会或者村民代表集会举行补选。
村民委员会成员不足三人时,该当在一个月内补选;已足三人但仍缺额的,是否补选,由村民委员会提出意见,经村民集会或者村民代表集会决定,报乡、民族乡、镇人民当局存案。补选村民委员会个体成员的,由村民委员会主持;补选全体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由从头推选发生的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补选时,村民委员会成员中没有妇女的,该当先补选妇女成员,其他候选人从本届未获当选者中根据得票几多的顺序确定,候选人人数可以多于或者即是应选名额。
挂号到场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或者村民代表集会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到场投票,选举有效,以得到赞成票多的当选,但得到的赞成票不得少于所投票数的二分之一。补选成果该当报乡、民族乡、镇人民当局和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人民当局主管部分存案。补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至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时止。
第七章 法令责任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一级人民当局责令纠正,对直接责任人赐与处分: (一)指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 (二)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的; (三)无合法来由不组织或者拖延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 (四)以不合法手段波折村民委员会成员履行职责的。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措施第三十六条划定,采纳不合法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人民当局主管部分或者乡、民族乡、镇人民当局宣布其当选无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办理惩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惩罚;组成犯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村民选举委员会不主持事情移交或者上一届村民委员会不管理移交手续的,由乡、民族乡、镇人民当局责令纠正;造成村团体产业损失的,依法负担补偿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办理惩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惩罚。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辖有村的街道服务处,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履行本措施划定的该当由乡、民族乡、镇人民当局履行的职责。第五十一条 村民代表、村务监视委员会成员的推选和村民小组长、副组长的选举纳入村民委员会选举事情中同步完成。
村民代表、村务监视委员会成员的推选,以及村民小组长和副组长的选举参照本措施执行。第五十二条 本措施所称嫡亲属包括配偶、怙恃、子女、兄弟姐妹、祖怙恃、外祖怙恃、孙子女、外孙子女。
第五十三条 本措施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END- 素材来历:广东人大 转载请注明以上信息返回,检察更多。
本文关键词: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华体会体育
本文来源:华体会体育-www.cdxzn.com
- 2022/04/23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22/04/23盘货海内六种差别的车牌颜色代表的意义
- 2022/04/23369米超高层,江西第一高楼将在赣州?
- 2022/04/23“华体会体育”清塘镇召开2017年贫困户“